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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021年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五、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九、通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

十、选举。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