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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交警清理源头隐患消除交通安全风险

为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磴口县大队审时度势,着力清理源头隐患,消除交通安全风险。

清理驾驶人隐患。对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驾、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7类情形的客运驾驶人,督促企业不得参加客运。

清理车辆隐患。对辖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和“营转非”大客车等隐患车辆,逐一见人、见车、建立台账,落实抄告、通报和联合约谈、安全大检查等规定动作,督促企业消除车辆隐患。

清理道路隐患。逐一排查辖区国省道、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增设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临时防护措施。不能完工的施工路段,必须提供双向通行的便道,完善警示标志、标线。

清理企业隐患。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客货运企业安全联合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及时清理隐患,落实主体责任。用好“企业画像”,精准约谈、督促高风险客货运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通讯员:胡松柏)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