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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物资监测上报平台上线

呼和浩特市物资监测上报平台上线

有效监测、管控流入物品

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有效防范疫情风险,呼和浩特市商务局结合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实际,上线呼和浩特市物资监测上报平台,有效监测、管控流入物品。1月9日、10日两天,市商务局成立四个督导组分赴我市商场、超市、物流、汽车销售等行业企业,督导重点行业及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推广和落实呼和浩特市物资监测上报平台。

在督导过程中,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建立台账,通过呼和浩特市物资监测上报平台上传相关信息,要求涉及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物流企业、经营单位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加强本企业人员管控,指派专人扫码填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便于有效监测、管控流入物品。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工作人员强调: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物流企业、经营单位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加强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派专人扫码,进入物资监测上报平台填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对物流或经营的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如收到物品来源地通报的相关涉疫信息,或从业人员出现发热、乏力等疑似症状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按要求对相关物品、人员进行规范处置和转运。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物流企业、经营单位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或实际管理人为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因此,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物流企业、经营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相关物品及从业人员要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物流企业要在入呼第一集散中心对相关物品单独存放,对物品内外包装、运输车辆、冷藏等装备用具彻底消毒后再分发各派送点和经营单位。各派送点和经营单位要对经物流分送或直接采购经营的进口及中国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和内外包装进行二次消毒后再行派送和销售。(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李蒙)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