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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侵权假冒案例 就在你身边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岁末年初,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个我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域典型案例。2020年,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空前,去年前三季度,全区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968件,案值3530.5万元,极大地净化了市场环境。

不合格产品以次充好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河区某灯具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该经销部库房内存放的22种灯具外包装上无强制性认证标志。经检测,均为不合格产品,且产品数量较大,涉嫌构成犯罪。当事人在其不合格产品被扣押期间,继续进行销售并擅自对扣押物品进行转移。依据相关规定,已于2020年2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办。

销售假冒润滑油

2020年6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对新城区某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大量标识为“壳牌”“嘉实多”“美孚”等品牌润滑油,涉嫌侵犯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经厂家及其授权单位鉴定后,将涉及3个品牌和部分4S店专用机油共64个种类、6379桶,货值金额总计129.7万余元涉嫌侵权商品依法扣押,已移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侦办。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2020年6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破获叶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工程配电柜、变电器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查封假冒注册商标的配电柜、变电器559台,涉案金额598.80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从浙江以低价购买无商标标识的配电柜的柜体,再从宁夏购买低压电器元器件进行组装,然后把假冒的商标标识铆在柜体上,通过物流将假冒注册商标的配电柜和配电箱高价销售到内蒙古、宁夏、甘肃等地。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将假冒注册商标的工程配电柜、变电器销售到鄂尔多斯各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专利群体侵权

2020年6月,名为“旱田作物锄草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发现通辽市场上有多家经销商出售的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并向通辽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取证请求书及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经查属实,通辽市知识产权局对其中10件下达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4件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另外12件为请求人主动撤销纠纷请求,涉案的200余台产品得到处理。

销售伪劣汽车半挂车

2020年6月,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公安局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侦破了2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汽车半挂车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累计生产销售伪劣汽车半挂车29辆,非法销售金额达12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销售冒用厂名厂址口罩

2020年2月,某单位投诉称从呼市某酒店用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3000片口罩比较薄,怀疑为假冒产品。经查,该批涉案口罩包装标注的茌平华鲁某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注销,变更为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该企业对涉案口罩进行鉴定,出具了非该企业生产的鉴定证明。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冒用产地、厂名、厂址的口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等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加油站油品质量不合格

2020年6月,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克什克腾旗某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测,经检测该加油站销售的该批次0#车用柴油(Ⅵ)抽样检测结论为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做出没收违法所得5525元、罚款47320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0年7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玉泉区一小区发现假冒“日丰”商标地暖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小区公寓楼部分楼层铺设的地暖管标注“日丰企业集团”字样及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标识。郭某未取得《营业执照》,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郭某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300元。

“汽车影院”侵权

2020年11月,赤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查处松山区某汽车影院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构成侵权。赤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据《著作权法》,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查获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

2020年11月,二连海关对威海某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至蒙古的一批杂货实施查验时,发现有使用“TOYOTA”(丰田)商标的机滤400个、机滤配件250个,使用“NISSAN”(日产)商标的机滤100个,涉嫌侵犯丰田汽车公司、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商标专用权。

经丰田汽车公司、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确权,上述货物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5250元的行政处罚。

侵犯商标专用权

2020年11月,二连浩特海关对密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至蒙古的一批杂货实施查验时,发现有使用“VOLVO”(沃尔沃)商标的机油滤清器140个、空气滤清器48个,涉嫌侵犯沃尔沃商标控股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人民币2675元的行政处罚。

出售假冒他人署名作品

2020年9月,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接到举报,称赤峰某书店销售该出版社的盗版书。经查,该书店出售的现代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高中英语词汇》为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依据相关规定,赤峰市文旅局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冯雪玉)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