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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赤峰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日前,赤峰市财政局专门就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召开部署会。

据了解,政府采购纳入“全区一张网”工作已于今年11月5日正式启动,2021年1月1日前,全市完成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总体框架构建,市本级政府采购纳入“全区一张网”工作上线运行,实现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的实时对接、业务协同。2021年6月30日前,各旗县区全部确保正常上线运行,完成系统对接、业务协同,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2021年底前,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电子化交易。

赤峰市将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意向公开、合同公开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市场供需等情况对中小企业降低收取履约保证金额度。

会议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内蒙古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各预算单位要督促本部门有食堂但未预留份额的下级预算单位尽快在“832平台”完成相关预留采购工作。已填报预留份额单位,要尽快按照预留份额比例在“832平台”上进行采购,务必在年底完成预留采购任务。完成采购的预算单位验收合格后及时付款,在“832平台”上传支付凭证。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