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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内蒙古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968件 罚没款1558万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 实习生 冯晓娟)12月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全区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968件,案值3530.5万元,罚没款1558.26万元。其中,捣毁窝点2个,移送司法机关8件3人;公安机关破获案件4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涉案金额2360.9万元;检察机关批捕82人,起诉案件81件14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审判机关受理案件277件,审结案件118件,判决204人;海关扣留侵权假冒货物20批次74973件,涉案货值126.1万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29个成员单位准确把握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点,开展各领域侵权假冒问题专项整治。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痛点、堵点问题,持续深入推进“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地理标志侵权、特殊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农业部门围绕春耕备耕关键时期,统筹推进全区疫情防控与春季农牧业生产,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疫侵权假冒犯罪行为;版权、文旅部门开展“剑网2020”“秋风2020”专项行动,加大出版物市场和印刷行业监管,查堵各类非法出版物;海关开展“龙腾行动2020”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扣留了一批侵权假冒货物;知识产权部门重点开展民生关切领域侵权假冒商品整治、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的使用和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整治工作,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商品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同时,药监部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局规定(试行)》,从制度机制建设上着力,努力构建全区药品稽查执法“一盘棋”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