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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全面开展主要河流分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全面开展主要河流分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市河长办将整条河流断面水质监管责任细化,明晰到各旗县区。

为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呼和浩特市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主要流域分段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在我市主要河流流经的两个相邻旗县区行政区划分界处,确定了21个断面水质监测点,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24项指标进行监测。

据悉,从5月份至今,呼和浩特市已进行了14次断面水质监测,累计取样、检测294个断面,累计监测超标断面78个。(记者 宋向华)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