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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财政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

原标题:

助推企业减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首府财政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助推企业减负增效,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发生。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及时更新《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含涉企目录)》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缴费负担。2017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进行缩减,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目录清单收费,对未列入目录清单的项目,不准收费,不允许乱收费;2018、2019年,市财政局对《目录清单》进行两次调整,做到清单适时更新,动态管理,使执收单位及时掌握变动情况,依规进行执收,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从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份,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乱象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坚决杜绝“以罚促收”行为和乱收费行为的产生。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减税降费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市财政局扛起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缓解困难。一是抓细化落实。依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财政厅的号召,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减免范围、申报程序、减免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减免措施。二是抓流程简化。为促进租金减免工作高效化和便捷化,促进减免政策及时落地,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主管部门,由各实施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三是抓事后跟进。为及时掌握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实施备案制度,要求出租方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形成工作闭环。与此同时,市财政局加大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力度,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向社会进行文件发布,让企业及时了解好、运用好减免政策,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难关。

——积极推进合并纳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落实国家储备商品税收政策。2019年,我市共认定两家单位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今年3月份,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呼和浩特市市级粮油储备管理公司及直属库名单的通知》,公布我市八家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3年符合政策规定的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

今年4月份,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政府优惠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梳理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各类涉企优惠政策,该兑现的根据资金情况尽快兑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励企业提振信心。

为支持减税降费工作,减少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市财政局加大存量资金和资产盘活力度,对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处置,通过资产调拨、出售、公租房转售、债务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盘活,从而增加财政收入。为进一步摸清国有重点资产存量,了解国有重点资产运营现状,市财政局在市本级范围内开展重点资产摸查工作,通过各单位报送、统计筛选、实地考察调研等形式,摸清我市重点资产中闲置资产的现状和形成原因,为下一步盘活处置国有资产、体现国有资产价值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闫文文)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