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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培训班举行

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培训班在呼和浩特举行,旨在深入学习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部署要求。

培训班分为主会场、盟市分会场和旗县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全区各盟市、旗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和各级国有文艺院团负责人共同学习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并探讨交流了下一阶段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会议强调,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艺处处长斯钦达来说:“我们在认真学习贯彻好《意见》的同时,也会尽快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