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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审理谈话工作

“我们是五原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你的事情已经进入案件审理阶段,按规定现在与你进行审理谈话,就你的违纪违法事实进行核实……”

为切实发挥审理谈话的教育、监督作用,提高执纪问责精准度,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委监委在对本委自办案件和“乡案县审”案件审理谈话全覆盖的情况下,通过审理谈话对被审查调查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和惩处的有机结合,以达到良好的纪法效果。

“深入解读”谈话,让案件审理谈话有力度

“我都是按照领导的要求入账的,为什么现在还要追究我的责任?”“虽然工作中我们应该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但是你身为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入账凭证严格审核把关是你的工作职责,不能领导让你干什么,你就盲目听从干什么。”审理谈话要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严肃性、威严性,对还没有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个别审查调查人员,首先要帮助被审查调查人分析其违纪违法行为违反了哪种纪律规定,使其清楚自己“得了什么病”。其次还要对被审查调查人的违纪行为对应具体的党纪条规进行详细、精准的解释,通过详细的“看病、问诊”,使其明白自己“该吃什么药”,让违纪违法人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服地接受处分。

“换位思考”谈话,让案件审理谈话有温度

“为村里勤勤恳恳工作了一辈子,现在因为签订承包协议时没有履行民主议事程序被处分,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在村里开展工作?”在审理谈话中,审理谈话人员要善于“换位思考”,认真听取被审查调查人的申辩理由,对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思想包袱较重的被审查调查人员,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谈话的“疏导”作用,引导其放下思想负担,积极改正错误,特别是对那些在工作岗位上有一定贡献,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反响较好的党员干部,要在审理谈话中对其工作、贡献给予充分肯定,要功过分明,通过对其以往工作的认可,让被审查调查人员认识到党的温暖关怀,让审理谈话充满“温度”。

“激励引导”谈话,让案件审理谈话有深度

“通过这次谈话,其实也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提醒,作为党员,不能因为被处分就心怀怨恨,今后还是得好好干!”在审理谈话环节,被审查调查人员往往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甚至个别被审查调查人员出现萎靡不振、破罐破摔的情况,对于这样的被审查调查人员,不仅要在审理谈话中核实其违纪违法事实,还要坚持“查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的原则,在审理谈话中深入被审查调查人员的内心,对被审查调查对象予以激励和正向引导,鼓励被审查调查人员借由处分重新审视自身,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把“错为”变“有为”,激励被审查调查对象“知耻而后勇”,重燃被审查调查对象干事担当、创新作为的工作热情。

(来源:五原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