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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

2020年12月4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刘某、张某等22名被告人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植物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伙同被告人刘某等人在内蒙古乌拉山盗挖柏树根,后经鉴定,被告人徐某等人盗挖的柏树根树种均为柏木科侧柏,属于内蒙古乌拉山地区的天然生珍稀林木。且侧柏在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方面具有科学研究价值。

庭审中,22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在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环境法治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固定开展宣传活动,着力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下一步,前旗法院将坚持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呵护黄河绿意,助推绿色发展。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