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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12月10日,大会成立筹备工作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筹备工作方案,就大会筹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筹备工作组组长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筹备工作组副组长王波出席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筹备工作组副组长施文学通报筹备工作方案。筹备工作组组成人员,各筹备工作小组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开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和“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除了审议政府、人大和法检“两院”等六项工作报告以外,还将审查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这两项议题都是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根本的大事。要通过开好这次大会,凝心聚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内蒙古新征程。

会议强调,各筹备组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上和大局上来看待筹备好这次大会的重大意义,在大会秘书处的统一组织下,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筹备工作。(记者  章奎)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