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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鹦鹉、蜥蜴也会涉嫌违法,您知道吗?

对于养鹦鹉、蜥蜴--这件事,也能违法,大部分人表示不可思议。如果不懂法律知识,盲目饲养、运输、买、卖,都有可能触犯法律。

案件一,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有人用微信出售小太阳鹦鹉”。经调查核实,确定了嫌疑人于某某的相关信息,现场查获2只绿颊锥尾鹦鹉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经侦查,这两只鹦鹉是2019年6.7月于某某在路边卖金鱼的摊贩侯某手中以400元的价格购买的。侯某对其出售给于某的两只小太阳鹦鹉供认不讳,我局对侯某住所进行搜查并查获了2只费氏牡丹鹦鹉,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只虎皮鹦鹉,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3只金翅雀、7只黄雀、4只白腰朱顶雀或极北朱顶雀,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案件二,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马某某通过微信购买平原蜥蜴一只。经进一步摸排,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购买的蜥蜴是成都市刘彪邮寄的。经核实:这只蜥蜴是2019年3月初,天津刘某从四川刘某手中以950元购买后,转手又以1200元的价格出售给马某某的,三人在网上完成交易。经鉴定:涉案蜥蜴是平原巨蜥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这两起案件均已移送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已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昆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红山区森林公安至今已相继查处此类非法出售、收购鹦鹉、蜥蜴的案件9起,在此提醒要养宠物的朋友注意了,在饲养宠物之前建议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

(来源:红山区分局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