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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业保险补充工伤保险试点项目在包头市启动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12月3日,包头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商业保险补充工伤保险”试点项目启动仪式,标志着包头市在全自治区乃至中西部地区范围内,率先实施补充工伤保险项目,政策落实后,惠及了包头市工伤保险1.2万余家用人单位和50.9万名参保职工。

“包头市通过实施补充工伤保险项目,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提升工伤保险待遇,防止工伤职工因伤致贫、因伤返贫现象的发生。”包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道,包头市补充工伤保险项目采取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形式运作,保费由包头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筹资,包头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无需另外缴纳费用。同时,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网点多、覆盖面广、服务能力强等优势,进行工伤事故调查、医疗康复行为巡查、医药费票据核实等工作,并为定期待遇领取人员提供上门生存认证等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工伤职工的需求,从根本上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了解到,这项举措通过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引入商业保险公参与工伤保险服务,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提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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