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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11月23日,记者了解到,为协同推进医保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下沉,更好地满足慢性病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需求,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进一步简化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流程,将高血压(未达到Ⅲ期)、高血压Ⅲ期、糖尿病(无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四个病种的审批服务工作下放到5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据了解,5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明确规定,自治区本级参保职工由单位专管员将申办材料收集齐全后,统一报送到以上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接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办理就医购药手续、整理归档慢性病材料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朱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