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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公布

记者从内蒙古度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根据《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等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厅开展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的认定工作。近日,首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公布,共有20家融资担保机构被纳入名单,其中区直机构3家,盟市所属机构17家。

据了解,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成熟一批、公示一批,对存在持续偏离支小支农定位、严重损害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信誉等问题的机构,及时清退。

对纳入名单的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督促其坚守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服务门槛,以贷款担保业务为主,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并明显降低费率。同时,纳入名单的机构可享受系列优惠政策,优先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先享受财政政策及资金支持、优先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开展业务。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