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新闻追踪)致6伤逃逸女司机患有精神分裂症 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11月20日,呼和浩特市一名女司机刘某某驾车冲撞行人致6人受伤后逃逸案件有了新进展。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四中队了解到,内蒙古精神鉴定中心出具了刘某某的精神疾病及责任能力鉴定结果。鉴定意见认为,刘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9月10日8时14分,女司机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盛世东元小区东巷路口冲撞行人,造成6人受伤后逃逸,其中1人伤势较重,而刘某某曾有精神疾病史。

鉴定组集体讨论认为, 被鉴定人此次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并发生连续碰撞是在极短时间内的连续行为,即便并未罹患精神障碍的大多数人,发生驾车撞人的交通事故后,在应激状态下的行为也会失常,显然这种失常行为构成的侵害结果不应当免责。何况在连续碰撞后被鉴定人知道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寻求警察的帮助,其对自己的作案时全部行为的性质及其造成的所有后果能够辩识,因此仅从精神医学的角度看,被鉴定人在整个事故当中辩识能力并未受损。

目前,嫌疑人刘某某已被送往呼和浩特第一看守所羁押,即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联系到案件中的重伤者闫贵家属,得知闫贵经过2个月的住院治疗,脱离生命危险,于两周前出院。花费医疗费用30多万元,全部为个人垫付,这笔费用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目前,闫贵由于全身多处骨折只能卧床休息,精神状态大不如前,家属正在申请伤残鉴定,下一步将通过法律程序讨回公道。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