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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

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农牧局坚持“把清产核资搞实、把权属关系理清、把集体资产管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清产核资是关键。充分利用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截止目前,全旗7个苏木镇(管委会),76个嘎查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全旗清查出总资产核实数15461.84万元、总负债核实数3400.21万元、所有者权益核实数12061.63万元。清查出资源性资产耕地107.98万亩、草牧场2104.85万亩、林地307.98万亩、水面2.2万亩、集体机动地123.98万亩、荒地16.05万亩。

——成员界定是前提。在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标准。对有争议的内容,采取一村一策、依法依规、民主协商,尊重村民意愿,交由村民民主决策解决。目前,全旗76个嘎查村已经完成人口摸排和成员认定工作,共排查出农牧户5.17万户11.58万人;认定农牧户5.13万户,农牧民人口11.39万人。

——权能拓展是方向。成员界定工作完成后将分类建立嘎查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集体资产采取市场化运营的方式, 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积极探索有偿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继承的办法,鼓励农牧民以集体资产股份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担保借款,切实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目前,全旗累积登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3211.3万元,受益农牧户100余户,涉及耕地11858.91亩。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