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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家疫情期间“保供”企业获补贴金425万元

 记者从包头市财政局获悉,为支持疫情期间发挥保供作用,对组织货源、储备和对接调运,确保重要农产品供应不断链等稳价方面承担保供任务的生产和流通企业, 包头市财政局筹措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25万元对在承担保供任务中发生的运费、租金、保供储备、冷链、防疫及在供应链恢复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补贴

据悉,通过与包头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充分沟通,财政局确定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粮食、食用油53户生产和流通企业进行补贴,依据企业疫情期间(2月20日-4月30日)营业额(销售额)权重确定企业补贴标准。此项资金的兑现实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确保资金直接支付到企业账户,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助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张燕青 实习生 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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