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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严把“五关”加强财政票据管理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促进非税收入规范征管,市财政局严格把住“五关”,不断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这是记者11月16日获悉的。

一是严把领购资格关。首次领购票据的单位,必须提供书面申请和《收费许可证》等相关申报资料,经审核符合规定后,才予以核发《财政票据准购簿》。二是严把票据发放关。坚持“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严格管理财政票据发放。根据领票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当年用票计划,并结合领票单位票据核销及资金缴库情况,合理确定票据供应数量。三是严把票据保管关。完善票据登记制度,做到票据进出有记录,及时记录票据购进、发放、库存、核销等情况。定期盘点票据库存,确保票据购、发科学合理,账实相符。四是严把票据核销关。严格执行验旧领新制度,单位核销票据时,必须携带《财政票据缴验审核单》,经票据管理人员确认金额与财政专户的票款金额一致,方能办理票据核销。五是严把票据销毁关。保存期满5年的票据存根,需要销毁的,单位填制《呼和浩特市财政票据销毁造册表》,经票据管理人员审核后,方能按规定手续进行销毁。

(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闫文文)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