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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听取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汇报 研究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等事项

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听取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汇报

研究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等事项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戴宏)11月16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等事项。

会议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对大气、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调度督导、跟踪督办力度,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完成预定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和污染源,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要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管控,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确立的战略定位,是内蒙古必须担负好的重大责任。要认真修改完善,精心编制好《内蒙古自治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2021-2035年)》,为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科学指引。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会议研究了《2021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指出地方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地方立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自治区实际,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的指导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