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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包头市居民收入持续增加 物价涨幅略有回落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周 蕾)11月10日,记者从包头市统计局了解到,前三季度,包头市全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29元,同比增长1.1%,增速较上半年提高1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380元,同比增长0.5%;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75元,增长6.0%。在全区12个盟市中,包头市城镇居民收入保持第一,分别高于全国、全区5559元和7319元;农牧民收入在全区居第三位,分别高于全国、全区1778元和3276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73,较上年同期缩小0.15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包头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涨幅较1~8月回落0.1个百分点,物价涨幅持续低于全国及全区。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6.5%,涨幅排在首位,是拉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4.2%,涨幅位居次席;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5%,衣着、居住类价格涨幅分别为0.1%和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以及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均下降0.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4.4%。


[责任编辑:辛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