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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延长受理信访时间的公告

根据巡视工作安排,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组(第一至第四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11月15日18时,延长至2020年11月25日18时。

特此公告。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