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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 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记者近日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随着气温下降,呼市地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即将进入冬期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市住建局要求全市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冬施项目的管理,确保冬施项目顺利进行。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编制行之有效的冬施方案,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确保方案内容与工程现场一致。对没有冬施方案或不具备冬施条件的,严禁冬期施工,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现行规范、规程及审批后的冬施方案,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严把冬施质量关;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应按要求编制冬施方案并采取冬施措施,混凝土原材加热、搅拌、运输和浇筑应满足质量要求。在此基础上,要全面落实各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层层监督管理,狠抓冬施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

市住建局要求质监、安监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监督检查。对确需冬施且条件具备的工程,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本辖区冬施项目台账,加大监督频率和力度,对监督检查情况建立专项档案;发现不按规范及冬施方案执行或不具备冬施条件的,责令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不得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行政处罚。凡进行冬期施工的混凝土施工部位,明年复工后必须增加对混凝土强度的抽检数量,确保工程质量。(记者 刘丽霞)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