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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司机超量携带人民币出境被处罚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白忠义)因为超量携带人民币出境,两个司机被处罚。

11月2日,两名跨境货运司机超量携带人民币从甘其毛都口岸出境时,被甘其毛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联检民警查获,随后移交乌拉特海关进一步处置。

海关监管通关现场关员迅速布控,登临查验,先后在两辆出境货车驾驶室的手包里查获两笔超量携带的人民币。经清点,一笔10万元,另一笔3.04万元。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进出境不得超过2万元;携带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进出境的,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凡携带超量货币出境的,须出示由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签发的《外汇携带证》办理相关通关手续。

另外,《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由海关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

据此,乌拉特海关依法对两名司机分别处以8000元和104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辛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