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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生态环境分局查处一起秸秆焚烧行为

2020年10月22日中午,五原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五原县旧城二队村民刘二正在自家地头焚烧秸秆,五原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了制止并灭火,对已经烧过的荒草地要求进行耕地覆盖,控制扬尘。考虑到刘二年事已高,且认错态度端正,灭火及时,未造成环境污染,五原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执法人员当场对刘二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其不得再进行放火烧荒行为。

五原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做到严防死守。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紧盯“第一把火”,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有焚必报、有报必罚”。实行“三查”措施,即:大火小火一起查,杂草秸秆一起查,白天黑夜一起查。

(五原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