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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50万 《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行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10月30日,呼和浩特市城管局举办《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二条。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依法处以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为了助力推行垃圾分类,呼和浩特市城管局还推出了“青城垃圾分类助手小程序”,市民可以通过拍照对手上的垃圾进行识别,瞬间识别垃圾种类,以便分类投放,目前数据库中收录了5000条具体的垃圾分类信息,按照国标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为了体验,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进行了拍照识别,照片中拍到的的物体都会被一一识别标出,点选想要投放的垃圾,就可显示对应的垃圾类别 ,非常智能。

“我们会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培养广大市民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呼和浩特市城管局四级调研员盛宇表示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努力实现首府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 、资源化处置目标。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