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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明确职责分工 做细做实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10月2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摸底登记进度,确保圆满完成普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

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摸底登记工作将于10月27日结束,摸底阶段的质量验收将在10月28日至10月31日进行,之后11月1日开始正式入户登记。通知指出,市人普办通过“日调度”机制,发现个别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进度缓慢、宣传不到位、“两员”入户难等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一步按职责分工做细做实普查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呼和浩特各级统计部门负责人口普查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强化业务指导和日常调度,始终精准掌握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各级公安部门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助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比对工作,特别要积极支持配合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解决“两员”入户难问题。各级住建部门要协调解决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小区普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存在问题,帮助联系房屋租赁人或所有权人,确保精准掌握相关人口底数,并及时向各级人普办提供花名册和联系方式。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对在校学生的普查宣传及登记工作。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协调社区物业等单位配合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衔接工作,并积极做好普查设备投资保障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记录。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普查经费协调保障工作。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普查做好制图所需地理信息资料协调保障工作。各级卫健部门负责协调做好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比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人口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