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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国旗升挂工作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将进一步全面规范全市中小学国旗升挂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使用、升挂国旗工作,严格落实《国旗法》的要求,依法建立落实国旗规范使用、升挂管理制度。

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全市中小学要在周一上午第一节课前举行升旗仪式,要求全体师生参加,紧紧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开展向国旗敬礼、国旗下宣誓、国旗下讲话等活动。全市中小学,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升旗要由国旗队在上午第一节课前进行,全体师生参加。全体师生在学校国旗台前组织升旗时,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奏唱国歌,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全市中小学每日要在19点前将国旗降下。

此外,各地各校还要严格升挂国旗仪式程序。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在校园内设置国旗升旗台和旗杆,组建学校“国旗队”,严格升挂国旗制度。要将升挂国旗培训纳入高年级军训内容,对“国旗队”队列行进、出旗、挂旗、升旗、敬礼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升旗仪式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学校教室黑板正上方居中必须张贴国旗,在教室前方或侧前方的醒目位置悬挂实体国旗,让每个师生时刻感召在国旗下,自觉传播国旗文化,传承国旗所传递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精神。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