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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原矿长连天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原矿长连天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连天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禁不住诱惑,甘于被“围猎”,不惜损害煤矿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连天俊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连天俊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