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业务综合楼Ⅰ段一层,面积591平方米(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房产租期为5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底价118.21万元(每年),租金按年支付。
二、承租要求
1、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不得经营餐饮、汽车维修、洗浴、娱乐场所和对环境污染的行业。
2、该房产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三、勘验及报名联系方式
1、标的勘验:吴女士 137 3991 0670
2、项目报名联系人:王丽娟 185 8609 5917
标的详情详情请登陆www.nmcqjy.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