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2020年第37次常务会议 研究修订《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条例》等事宜 张佰成主持 罗青参加

10月9日晚,市委副书记、市长、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张佰成主持召开市政府2020年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修订《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条例》、市级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召开全市第十二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等事宜。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群众对于旅游出行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及时修订《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旅游行业的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能够有效满足当前旅游产业、旅游业态、市场环境的新变化,更好满足群众对于旅游出行的新要求。相关部门要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新修订的《条例》能够体现首府特色、符合新型旅游业态发展实际,促进首府旅游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做好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和确认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有利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保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的一项具体工作,对于激励全市上下全面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序做好表彰大会的组织、筹备等工作,确保表彰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罗青、刘程民、王浩雷、徐睿霞、云新明、乔允利、张国平,市政府秘书长张仲东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峰及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李海珍)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