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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选博导 更能出高徒

加强博导岗位管理

提升博士教育质量

《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昨日发布。意见共十条,包括严格岗位政治要求、明确导师岗位权责、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加强导师岗位培训、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等。其中,提出要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顶端,博士生导师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意见特别指出,虽然总体来看,我国博士生导师整体素质水平是高的,但同时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的选聘、考核还不够规范,有的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导师甚至出现师德失范问题。直面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明确的要求严格管理,迫切而必要。不适合的研究生,要分流;不适合的导师,要退出,都是为了保障博士生培养的质量。

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获评博导意味着更高的要求、更大的责任。可事实上,不少博导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厘清肩负的责任。有的跟学生一年见不了几面,对学生的学业漠不关心,根本谈不上学术上的指导;有的把学生当成封建社会的门生,或者市场主体中的员工,师生关系变成了依附关系或者雇佣关系。近些年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中,那些将学生当成“丫鬟”、“跟班”随意使唤的,学生毕业论文一延再延迟迟过不了关的,往往跟博导的不作为、乱作为有很大关系。

更有学术不端者,非但不能教导学生做学术,反而教学生学术造假。前不久科技部通报的9起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中,有不少当事人都是承担重要课题的博导,却干起了买卖论文的勾当;还有个别博导道德低下、作风很差,媒体不时曝出以发论文、毕业、找工作等要挟学生的无良导师。至于教学生糊弄课题过关、套取科研经费,也不是新鲜事。这样的导师,怎么能把博士带上学术研究的光明大道?

有问题的博导,特别是那些师德失范甚至违纪违法的博导,一旦被发现,都会受到严格的处理。但事后严惩总比不过防患于未然,毕竟他们都是各自领域的高端人才。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学术积累才当上博导,被剥夺资格或被驱逐出教师队伍,对其个人和国家都是损失。十条意见既给予博导充分信任,也打造了严格博导监督管理的完整链条,既给博导卸下了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的包袱,也夯实了建设一流博士生导师队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责任。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老师对学生要从严管理教育,方能培养高质量的学生。而只有从严管理博士生导师,才能保证博士生的水准。博导“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培养高徒的前提。(贾 亮)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