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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事务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