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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习惯长久保持方可显现成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为了让广大市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能够由内而外、由表及里、由整体到细节都能美起来、靓起来,让我们能在每一个细节中,感受到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提升。自创城以来,各地上下攻坚克难、齐心协力、苦干实干,创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提升了城市形象,优化了城市功能,当 然,这些改变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但是,一些市民的文明习惯时有时无,做不到长久保持。

创建文明城市可以改变一个城市的面貌,人们的文明行为就会象击鼓传花一样产生“羊群效应”。坚持好这些文明行为,必然会体现一个城市创建的软实力,也会使人人在争当文明市民中享受文明创建的成果。但在享受文明创建成果的同时,更需要我们把创建的成果延伸和保持,比如,在干净整洁的马路上,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在公园等公共场所,不要随意踩折花草;在驾驶机动车时,要记得文明出行,不随意加塞变道,并按规定停车;在休闲锻练时,不要损坏体育设施……类似这种细节的文明行为还有很多,我们要将这些好习惯保持和发扬光大,不能半途而废,更不能抱着“创城结束,文明习惯就终止”的不良态度,而是将短暂的改变成为永恒的习惯,进而转化为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文明。

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刻坚持做一名文明创建的先行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只有我们每个人心里一直装着“文明”,做事想着“文明”,用文明行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文明创建之花才会在众人的精心呵护下开得更加灿烂,城市文明程度就会越来越高。

保持市民的文明习惯,还需要政府继续采取有力的监督措施。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抵制不文明习惯的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持续践行市民文明公约,从制度上抑制陋习、消除陋习,促使每个公民都养成健康文明的良好习惯。(曹敏)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