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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交管大队开展老旧模糊污损机动车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路面通行秩序管理,规范车辆号牌使用,8月31日起,临河区交管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老旧模糊污损机动车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结合民警路面巡逻管控及电子监控排查录入的方式,全方位排查号牌污损车辆。此外,在车管所及检测站的车辆检验等业务中,对于老旧模糊号牌、故意污损号牌的车辆无法通过外观检验。无论是自然损坏或是“有意无意”的遮挡磨损,都需要尽快更换号牌。如果您的车牌已经影响到正常识别,请及时到车管部门进行更换。

大队采取人性化“三段式”处罚措施。首次警告,发现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别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警告处罚,责令车主在10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号牌。“二次”罚款,第一个10日期限后,如未按规定换领号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予以罚款100元。“三次”暂别驾驶证,第二个10日期限后,车主仍未按规定换领号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陈天嘉)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