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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云建东主持

8月28日,呼和浩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建东主持,副主任刘敏、斯钦毕力格、蓝峰、马慧军、郭志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红霞,秘书长张晓帆及常委会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政府副市长徐睿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希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监察委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文生作的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薛君维作的《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云建东指出,此次会议按照监督法要求听取和审议了财经工作三大报告。要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须迎难而上,育新机谋新篇,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审计监督重要作用,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云建东强调,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重点工作,紧贴民生、采取小切口立法,将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修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作为今年重要的立法任务。常委会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法规的制定、修改和报批工作,并做好实施后的宣传,切实保障有效实施。

云建东指出,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委员们一致认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记者 云静)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