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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盗窃公园护栏竟砸坏汉白玉石柱 包头一男子获刑两年半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解裕涛)在新冠疫情期间,周某某盗窃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公园护栏,价值6200元,因为盗窃护栏损坏汉白玉石柱,价值49113元,8月25日,周某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份期间,周某某先后10多次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公园西岸,采用手掰、用斧子砸等方式,以毁坏昆河岸边汉白玉石柱的方式盗窃护栏中的镀锌方钢,盗窃镀锌方钢100余根,毁坏汉白玉石柱护栏50多个。

周某某将盗窃方钢变卖所得赃款1500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2020年2月26日,包头市公安局团结大街派出所民警在昆河公园河槽边将周某某抓获归案。

经包头市昆都仑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镀锌方钢每根价值62元,汉白玉石柱每个价值963元。该案被盗镀锌方钢价值6200元,被毁坏汉白玉石柱价值49113元。

经过庭审,被告人周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包头昆都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从严从重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周某某未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