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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争朝夕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源之于扶贫 用之于人民——内蒙古全力推进扶贫资产管理纪实

鲜嫩多汁的葡萄挂满枝头,白里透红的毛桃饱满诱人……在兴安盟突泉县内蒙古聚美恒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摘园里,瓜果飘香、笑语声声,游客穿梭其中,享受采摘的乐趣。

“两年前,我琢磨着新建二期大棚,但手上没有多余的资金。正在发愁时,公司连续两年获投了数百万元的扶贫资金,借助这部分资金,采摘园的温室大棚由34栋增加到目前的60栋,观光游客从1.7万人次增加到3.2万人次。”聚美恒果公司经理刘树辉感慨地说,“公司不断壮大,也给贫困户带去了分红信心。目前,公司与453名贫困人口建立起资产收益模式,运营到户扶贫资产达到436.4万元。”

为了让每一笔资金都能用得合理、用得安全、用得透明,突泉县探索建立了“2355”扶贫资产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2014年以来,突泉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2251亿元,形成各类扶贫资产12.324亿元,形成双向追踪、三级定责、五权明置、五化运营“2355”扶贫资产管理模式。通过扶贫资产管理实践,突泉县到户产业从无到有,为贫困户产业发展增收奠基蓄力;主导产业从弱到强、提质增效,打造了突泉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截至6月底,突泉县扶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累计委托代管扶贫资产4.77亿元,通过扶资公司代为管理各村资产,每年可实现收益4500万元以上;突泉县投入到户奖补资金2.6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88户、15320人;扶贫资金2.5亿元投向扶贫产业园,建成蒙东地区规模最大的扶贫产业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形成相当规模的扶贫资产,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区在扶贫资金使用、扶贫资产管理上下足功夫,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循环利用、阳光运行。

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围绕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和类型、管理内容和程序等方面细化后续管护和监管的责任分工,规定扶贫资产处置程序。还从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总结推广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谁来管、怎么管、如何管得好”的问题,指导推动全区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截至目前,12个盟市因地制宜制定扶贫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扶贫资产管理办法。

全面摸清底数——组织盟市、旗县全面开展2012至2018年扶贫资金使用投向和形成资产情况梳理工作。各地同步开展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后续管护等工作。目前,12个盟市已完成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实行台账管理——在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资产类型、产权归属、管理权限,各旗县均建立完整的底数清、产权明、责任实的县乡村三级到户类、公益类、经营类资产实体化管理台账。

推进公司化管理——全区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各旗县筹建扶贫资产管理公司,明确管理范围,摸清资产底数,精准界定权属,建立管理台账,规范运营程序,压实管护责任。

规范资产收益——指导各地在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对经营类扶贫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原则进行使用。旗县、苏木乡镇经营类资产收益本着贫困嘎查村优先、集体经济薄弱嘎查村优先、贫困人口集中嘎查村优先的原则统筹分配,重点用于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小型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扶贫资产维护等。

强化风险评估——各地围绕扶贫资产使用情况、产权归属、资产收益、管护机制、带贫减贫机制等方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评估研判,查找分析原因,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日常监控台账,确保经营方式合理合规,运营管护到位,经营收益稳定。

扶贫资金管理严格规范,扶贫资产运营透明高效,让贫困地区有了脱贫致富的活水源头。

赤峰市林西县探索实施以“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新型经营主体、受益权归贫困户、监管权归乡镇政府”为主要内容的“四权分置”扶贫资产管理模式,通过对“所有权、经营权、受益权、监督权”四权分离管理,拧紧精准扶贫“安全阀”。

兴安盟科右前旗采取“清单制”管理机制,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将全旗15个苏木乡镇(场)、229个嘎查村全部纳入扶贫资产试点管理范围,对2012年以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全面清查盘点,逐一制定项目资产清单、登记造册、明晰产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强化监督管理,把扶贫资金使用投向、形成资产梳理清查工作与扶贫资金项目审计相结合,还把扶贫资金投向、资产清查过程和清查结果全部公开,让贫困群众参与支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源之于扶贫,用之于人民。我区切实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以县为单位全面摸清底数,明确资产权属,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为脱贫攻坚增强定力、增厚底气、增强干劲。(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韩雪茹)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