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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危害大,切莫图方便

说起超员的理由

很多驾驶人甚至乘客的借口无非是

“顺路,挤一挤就到了”,“都是亲戚、老乡等”“省钱,方便”这不,又有“借口很多”的驾驶人被查了

案例一

8月17日22时40分左右,乌中旗交管大队呼勒斯太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号牌为蒙L XP8XX小型普通客车上挤满了人,经调查,该车辆核载7人,实载10人,存在超员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案例二

8月10日7时左右,乌中旗交管大队呼勒斯太中队民警拦停一辆号牌为蒙L DN3XX小型面包车,经检查,该车辆核载7人,实载8人(照片中有一人被挡),存在超员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超员的理由千千万万

却都离不开“侥幸”两个字

法律和安全意识如此淡薄

生命安全怎么保障呢?

危险一:让车辆不稳定。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行车不稳定性,使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危险二: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危险三:让逃生和抢救更困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危险四:司机更易铤而走险。超员车辆往往为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危险五: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员载客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乌中旗交警再次提醒:

开车拒超员载客

乘车拒乘超员车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