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自治区气象局召开2020年上半年气候特征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新闻发布会

7月16日,自治区气象局召开2020年上半年气候特征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海波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处长牛宝亮、自治区气象台正研级高级工程师宋桂英、自治区气候中心高级工程师高晶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上半年气候特征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刘海波

我代表自治区气象局,就2020年上半年全区气候特征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全区气候特征分析

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上半年(2020年1月1日-6月30日),全区平均降水量为103.3mm,接近常年同期。其中,兴安盟大部、通辽市中部、赤峰市中北部、锡林郭勒盟中东部比常年同期偏多25%至1倍(阿尔山);呼伦贝尔市大部、赤峰市东南部、呼和浩特市大部、鄂尔多斯市东部、巴彦淖尔市大部、阿拉善盟大部偏少25%~81%(额济纳旗),其余地区接近常年。

入汛以来(6月1日以来),全区出现了7次大范围降水过程,主要集中在我区中部以及东部偏南地区。最大过程降水量出现在赤峰市宁城县道须沟,为131.9mm。从主要河流流域来看,黄河流域内蒙古段降水量为66.6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成。尤其进入7月以来,黄河流域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7成,为1961年以来同期第12多。额尔古纳河流域降水量较常年偏少5成,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5少;西辽河流域降水量为71.8毫米,较常年偏少近3成以上,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11少;嫩江降水量为98.1毫米,较常年偏少近3成。

气温大部地区较常年同期偏高。上半年,全区平均气温为2.3℃,较常年同期高1.3℃,为1961年以来同期第6高。其中,呼伦贝尔东南部、兴安盟东北部、通辽市东南部、赤峰市西部、呼和浩特中部接近常年,其余大部地区气温偏高1~2℃。从分月来看,1~3月大部偏高,其中2、3月份全区平均气温分别为1961年以来同期第4高和第7高。4~6月气温大部地区接近常年,

二、主要气象灾害及影响

今年全区多地出现干旱、暴雨洪涝、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致使65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44万公顷,成灾面积15万公顷,绝收面积3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6亿元。

干旱情况。受去年冬季内蒙古全区大部地区降水偏多影响,今年3月上旬,全区土壤墒情较好;进入4月以后,中部以西大部地区干旱出现;5月中旬全区干旱面积最大,达到58.1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9.0%,其中,特旱面积6.2万平方公里,重旱面积15.7万平方公里,中旱面积22.4万平方公里,轻旱面积13,8万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面积的6.3%、16%、22.7%和14%,牧区旱情重于农区。后期随着降雨增多,大部分农区干旱得到缓解,北部牧区干旱持续。截止到7月14日,全区仍有干旱面积45.4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6%,牧区重于农区,重旱以上牧区主要出现在阿拉善盟的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和呼伦贝尔市的新巴尔虎右旗、鄂伦春自治旗、额尔古纳市。

暴雨洪涝、冰雹、大风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区23个旗县出现局地暴雨洪涝灾害,4.9万人和3.6万公顷农田受灾;36个旗县出现冰雹灾害,造成35.4万人和17.6万公顷农田受灾,其中成灾面积10万公顷;17个旗县出现大风灾害,14.9万人和10.0万公顷农田受灾,其中成灾面积4.6万公顷;7月10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玫瑰营镇和乌拉哈乡出现龙卷风天气,造成1470人和1000公顷农田受灾,91户房屋受损。

沙尘暴情况。今年春季,全区出现7次大范围的沙尘天气过程,比去年同期少1次。3月18-19日,全区出现今年首次大范围沙尘天气过程,较历年同期偏晚31天,较去年首发时间早17天。其中,5月10-12日的沙尘天气过程影响范围最广,覆盖了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中部、赤峰市、通辽市等8个盟市的50个旗县,其中达茂旗希拉穆仁出现强沙尘暴。

三、气象服务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气象部门对气象服务特别是汛期气象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气象局防汛抗旱工作部署,按照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装备到位、技术到位、应急到位的要求,做到了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精心组织、靠前指挥,高效开展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将气象服务工作介绍如下。

气象防灾减灾部门合力不断提升。面对今年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内蒙古气象局主动对接应急管理、水利、农牧、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需求,全面融入地方综合防灾减灾。与水利厅签订了提高自治区防灾减灾能力合作协议协,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局签署共同提升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合作协议。与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统筹协调开展黄河、海河、西辽河、嫩江等流域气象联防工作,做好流域防汛气象保障服务。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交通、农牧、林草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风险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科学指挥调度防汛抗旱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预报精细化水平和准确率明显提高。重点区域数值模式产品时空分辨率达到1小时、1公里。上半年全区城镇24小时晴雨(雪)、最高温度、最低温度预报准确率分别为91.26%、81.65%、68.59%。1-6月降水预测评分为84.5,全国排名第4,月温度预测评分为91.8,全国排名第6。全区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为37.5分钟,暴雨预警准确率为88.9%。入汛以来(6月至目前),针对7次较大范围降雨天气过程,在时间、落区、强度等方面均做出了较为精准预报。

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显著增强。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了业务应用,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局共同推进应急广播系统与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接工作。联合应急管理厅组织完成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接收气象预警信息单位、责任人、发布策略更新和备案。完善农村牧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机制,对全区气象信息员、助理员开展了培训,防灾减灾责任人实现了嘎查村全覆盖。各级气象部门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抖音、手机APP等渠道向各级防灾减灾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据统计,三级气象部门上半年发布气象预警4161条,通过12379向各级防灾减灾责任人发布预警短信465.9万人次。

人工影响天气效益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区共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124架次,火箭作业344次,地面烟炉作业228次,人工防雹作业共计144次。全区人工增雨总量6.87亿吨,防雹保护面积1203平方公里。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减灾、生态修复、森林草原防扑火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四、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

(一)盛夏(7-8月)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呼伦贝尔市东部、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南部、乌兰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南部、包头市南部、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东南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0~2成;其余地区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通辽市、赤峰市东北部、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高0~1℃;其余地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高1~2℃。

(二)7月下旬至8月上旬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通辽市南部、赤峰市南部、锡林郭勒盟南部和乌兰察布市南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0~2成;其余地区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高1~2℃;其余地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高0~1℃。7月下旬和8月上旬各有2次中雨过程影响我区。

(三)重点关注

一是北部牧区降水偏少,要做好持续发展旱情的防御工作。二是大兴安岭北部林区要做好雷击森林火灾防范工作。三是东部偏东和中西部偏南地区降水偏多,强对流性天气引发的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灾害频繁,境内流域可能出现局地洪涝及次生灾害,要做好防御准备。

由于大气环流的调整变化具有不确定性,以上意见为初步结论,气象部门将跟踪监测、加强研判、补充订正,请大家及时关注最新的气象预报预测信息。

2020年上半年气候特征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近期,长江流域汛情严峻,请问自治区境内黄河等主要流域降水趋势如何,需要关注哪些方面?另外,今年汛期,内蒙古会不会出现类似目前南方这种暴雨过程?

高晶: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流域降水趋势的关注。

内蒙古主汛期旱涝并存,极端气候事件频发,预计境内主要流域降水趋势是:黄河流域、海河流域、西辽河流域、嫩江流域盛夏降水较常年偏多2成。

根据主汛期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建议如下:

一是今年主汛期鄂尔多斯市东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南部、赤峰市南部、通辽市南部注意防范对流性天气引发的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山洪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人身安全的不利影响,做好城市内涝的防御工作。

二是需重视内蒙古境内黄河下游、西辽河流域的防汛形势,加强水库、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的防范工作。

三是阿拉善盟北部、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北部、乌兰察布市北部、锡林郭勒盟西北部和呼伦贝尔市西部降水偏少,需加强防御阶段性干旱、高温天气对生产生活、农业、牧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是由于大兴安岭西部林区和北部牧区主汛期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较大,需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

虽然内蒙古出现类似目前南方这种连续性暴雨过程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今年汛期局地性强降水频发,如7月1日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降水量为105.6毫米,7月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降水量为112.2毫米,全区防汛形势依然相对严峻,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局地性洪涝灾害的发生。

《内蒙古日报》记者:气象预警是抵御灾害的重要防线,气象部门在预警信息传播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我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牛宝亮: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内蒙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关注,下面我主要从内蒙古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情况和公众获取内蒙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渠道两个方面介绍。

一、内蒙古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气象局组织研发了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2015年5月全国正式业务化运行,通过12379短信、网站、电视、广播等渠道向预警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2017年9月19日,自治区编办正式批复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按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在自治区政府指导和支持下,内蒙古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设了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提供了支撑,强化了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间纵向贯通和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

近几年,气象局与应急管理厅共同完成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接收气象预警信息单位、责任人、发布策略更新和备案工作,基本实现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人嘎查村、社区全覆盖。制定了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农村牧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机制。主动与各委办厅局开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对接和系统应用培训,共同推进系统与应急广播、人防警报等系统对接工作。

二、公众获取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渠道

全区现有近3.8万名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人。各级气象部门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12379短信,向各级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人发布预警信息,防灾减灾责任人及时在辖区内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处置工作。

同时,社会公众还可以通过“内蒙古预警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内蒙古天气”微博、今日头条号,内蒙古交通广播、内蒙古卫视《天气预报》节目,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站、12379国家预警发布手机APP以及声讯电话12121等渠道获取内蒙古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我区每年都有因山洪、雷电等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其中部分人员收到了预警信息,但出于侥幸心理,没有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在这里,我想提醒公众,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新华网记者:我了解到7月11日前后自治区气象台连续发布了多个暴雨预警信号,请介绍一下这次天气过程的影响和气象服务情况。

宋桂英: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降水天气过程的关注。

受高空冷涡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7月11日08时至13日07时,我区中西部地区普降大到暴雨,强降水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东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中部和南部、锡林郭勒盟西南部,降水量达到50毫米以上,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冰雹。

在此次过程中,5个盟市的10个旗县局地出现冰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白彦花一带短时强降水导致山洪灾害。

针对本次天气过程,自治区气象台严格执行24小时短临监测天气,同相关盟市气象台电话会商10余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厅局提供气象风险预警等决策服务产品14期。

针对此次过程,自治区气象台指导各相关盟市气象台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7期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3期,其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1期、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期、雷电黄色预警信号2期、冰雹橙色预警信号1期、山洪气象风险预警2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期。此外,自治区气象台每3小时发布一次短时天气预报,共计发布16次。各类预警信号均通过“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内蒙区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送至社会公众。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