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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以下两方面,一是部署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扩内需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二是确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措施,促进增加居民就业和收入。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方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政策,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也就是农村人口转移,推进转移农村人口城镇化。众所周知,人的城镇化的首要前提就是就业。其中,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灵活就业是为了着重提高从业者收入,改善农业转移人口的幸福指数。要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扩内需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居民就业和收入,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破解城市二元结构。城市二元结构拉大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差距,破解二元结构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二是加大工业化和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工业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同时,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增加居民就业收入。三是加大灵活就业人员薪资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法》,加大农民工及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取缔农民工工资无保障行为,减少薪资拖欠等情况。                        (孙艳霞 )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