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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近日,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乌兰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乌市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办理基本养老金增资调整手续。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即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4元,体现社会公平,退休人员调整相同的养老金;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相应照顾。

据悉,此次基本养老金增加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后月平均养老金2202.40元,人均增长124.1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人均增长187.34元,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实现了乌市基本养老金的16连涨,惠及乌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28995人。目前,乌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完成,做到了100%调整,100%发放。

(张晓伟 朱蕙惠)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