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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联席会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自治区院关于重大案件侦查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促进公安部门侦查讯问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8月4日上午,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与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探讨推进重大案件侦查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市院朱宏侠副检察长、王永平副检察长、执检自侦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威、经侦支队负责人及法制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市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冯智飞对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进行了逐条解读,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意见》,就今后相关工作开展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

朱宏侠副检察长指出,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并建议公安机关近期及时启动重大案件侦查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张威副局长表示,市公安局各相关警种部门、各旗县(市)区公安局一定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重大案件侦查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今后将有关案件侦查终结前十五日前移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尽快贯彻落实该项工作。

通过召开重大案件侦查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联席会议,为我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重大案件侦查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规范查办刑事案件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文字】市院第三检察部 梁谦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