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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确诊和疑似患者个人不需负担治疗费用

8月1日,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邸树军在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七次集中发布上称,大连市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补助,个人不需负担费用。 (记者崔师豪、郭翔)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