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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成功救治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脚隼 康健后放生回归大自然

近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接到电话,称玻璃忽镜乡阳高村驻村工作队发现两只不知名的鸟,需要及时处理。

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经了解,7月9日,阳高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付道宏和工作队员在村庄的林子里见到两只鸟为了一只猎物相互缠斗撕咬,受伤落地,无法飞行,将它们带回驻村工作队进行救治。

这两只鸟非常特别,远看像乌鸦,全身上下黑灰色,只有他的鸟喙和爪子是红色的。经工作人员初步辨认和查阅资料对比,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脚隼,为季候鸟,小型猛禽,主要以小型鸟类和小型动物昆虫为食,每年5-7月份繁殖。经常强占喜鹊的巢,我国古代《诗经》中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诗句,这种“鹊巢鸠占"现象中所指的"鸠”就是红脚隼。有时也自己营巢,通常营巢于林中高大乔木树的顶枝上。巢近似球形,有顶盖,侧面有两个出口,口径为17毫米,有的巢不呈球形。卵的大小为37x30毫米,卵重为14克。孵卵由亲鸟轮流进行,孵化期为22-23天。雏鸟为晚成性,孵出后由亲鸟共同抚养,大约27-30天后离巢。

经过半个月的悉心治疗和喂养,这两只红脚隼现已符合放飞条件,2020年7月22日上午,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在军民义务植树基地对两只红脚隼进行野外放生,让它们及时回归大自然。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