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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怀柱提起公诉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王利军)记者7月2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怀柱利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