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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广厦千万间 ——乌兰浩特市房产局精心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侧记

□记者 韩学文 梁建

走进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榆树嘎查李振江的家,他正在庭院里除草。庭院里,红艳艳的花、翠绿的叶给这个农家小院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气。塑钢窗结实牢固、彩钢屋顶抗风挡雨、屋里屋外地面硬化……房子不大,却功能齐全,一家人觉得既安心又暖心。

李振江一家能够住上漂亮舒适的安居房,是乌兰浩特市房产管理局深入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要求,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例证。记者从乌兰浩特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乌市已累计改造危房7301户,为全市220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89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险房屋进行改造,让1780多名困难群众搬进新房。

今年,乌市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人群的危房进行改造,共制定41户改造计划,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这意味着乌市又有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搬入新家,实现“安居梦”。

富民安居 安居房就是暖心房

“安居房就是我们的暖心房,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李振江一脸笑意地说。

2018年,李振江和家人搬出住了40多年的老土房,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搬进新家后,一家人兴冲冲地买回液晶电视,把家里角角落落都好好布置了一番,开启了新的生活。

“我原来居住的老房子,低矮潮湿、光线差,到处漏风,后来成了危房。”李振江说,现在老两口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过上了幸福的好日子,他们激动不已。

“我们在对辖区内‘低保’‘五保’‘贫困户’等困难群体的危房改造过程中,严格把关,严格筛选,确定出最困难、需求最迫切的改造户,积极与上级对接,尽快争取支持,让改造户尽早入住新房。”乌市房产局局长董波说。

拥有一套房,不仅仅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更点燃了贫困群众对生活的希望。和李振江一样,周吉木舍是义勒力特镇榆树嘎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年纪大,收入低,虽然所住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但一直未能自行改善住房条件。去年初,乌市房产局为周吉木舍落实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8月上旬,周吉木舍的房屋得以重建。

“那幕扎斯嘎因赛恩,比塞恩格日图宿主白那,比满足白那。”见到记者来采访,周吉木舍激动地说起了蒙古语,经同行的村干部翻译,记者才知道周吉木舍想表达的是“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让我住上了好房子,我非常满足!”

因为住上新房而让生活焕然一新的,远不止李振江和周吉木舍。截至目前,乌市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301户,共计投入补助资金1.38亿元,基本消除了全市的农村危房,让农民住房既安居又宜居,生活质量稳定提升。

2015年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吹响,乌市房产局紧扣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应改尽改,全力推进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渐渐成为乌市困难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喜事,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也让他们对美好生活有了新的向往和期待。

公平公开 让贫困群众得实惠

李振江、周吉木舍住房条件的改善,只是乌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惠及困难群众的一个缩影。

“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农户是危房改造的主体,让群众满意是危房改造工程的根本要求。”近年来,乌市房产局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坚持“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公平公开、程序规范”的原则,把“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作为重中之重,严格履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镇级审核、危房鉴定、市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档案整理、补助资金发放的“十步走”操作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各审查环节结果、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确保这项惠民工程惠及有迫切需要的困难群众。

眼下,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卫星村低保户王宝山的新房正在进行装修,他说,“从提出申请到开始施工,一切公开透明,前前后后才不到5天的时间。”

“我们接到材料后,第一时间到王宝山家进行了核查,并与乌市扶贫办、乌市民政局、乌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他为补助对象。”乌市房产局住房保障股金丽丽说,层层审核、公示既是对全体村民负责,更是对危房改造户负责。

金丽丽还告诉记者,“按照补助标准,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真正用到最需要的群众身上。我们的宗旨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要想“雪中送炭”,就必须在补助对象上精准。乌市房产局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划定了“红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同时,还要严格筛查补助对象的房产、车辆、保险、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等相关信息。

严把质量 住房安全有保障

在公开之中接受监督,在透明之中保证公平,在严格之中确保及时。农村危房改造,不留工作漏洞。

补助对象的精准确定,把住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入口关。“新房不仅要建在土地上,更要建在老百姓的心坎上。”董波说:“‘住得上’不是最终目标,还得‘住得好’才行。为确保农村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把还要严把建设质量关。”

“我们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同时,不间断开展危房改造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可靠方可入住。”董波告诉记者,“农村危房改造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切实把贫困群众的‘忧心房’变成‘暖心房’。”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身边,让每一个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居有其所、安居乐业。农村危房改造的目的是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今年以来,乌市房产局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瞄准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住房最危险的农户发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让贫困群众喜圆“安居梦”!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