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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将黑恶势力“保护伞”除恶务尽

 党中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明确要求,在扫除黑恶势力的同时,还要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除恶务尽。只有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

涉黑腐败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从查处的腐败案件看,许多都与黑恶势力有关。每一个较大的黑恶势力组织背后,都有形形色色的“保护伞”做其后盾。那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搞权钱交易,为了获取私利,有的与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长期交往、称兄道弟、沆瀣一气、欺压百姓;有的支持、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组织,使其得以滋生、蔓延、扩大并逃避法律惩处;有的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而不办,并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致使其犯罪活动变得更加猖狂和残酷,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恶劣影响。

通辽“6·28”案件中,以易连峰(原通辽新世纪大酒店董事长)为首的黑恶势力,在原市委书记傅铁钢、原市政法委书记辛金山、原副市长许亚林、原内蒙古民族大学副书记肖建平、原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兴臣等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支持、包庇、纵容和保护下,使其从一个小企业主变成“教父”级的黑老大,他们的经营之所也成了法外之地,并组织实施了客留卖淫、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38起。

这些党和国家培养多年的厅、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何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违背了初心,忘记了使命,放松了党性修养。面对金钱和女色的诱惑,动摇了信仰,丧失了信念,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不仅不为人民谋幸福,反而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充当起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出卖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为使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必须彻底铲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组织,必须连根拔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了预防新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产生,必须彻底截断黑恶势力的渗透渠道,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队伍的廉政建设。

首先,必须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一是以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革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坚决防范一切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三是使主题教育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党要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融汇到思想上来,落实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去。

其次,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重蹈覆辙。一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省自律,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宁可清贫,不可浊富;廉洁守身,清心之本。二是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牢固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三是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慎初、慎独、慎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

坚决将黑恶势力“保护伞”除恶务尽!全党就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仰;全党就要把勤政与廉政统一起来,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全党就要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实现海宴河清的政治生态环境。

(梁婧一)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