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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纪委监委:巧用廉政档案 提升精准监督质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履职工作、廉洁自律、个人生活等情况的全方位监督。近年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和有效运用廉政档案,让廉政档案真正地“活起来”,全面提升对党员干部精准监督质效。

巧用“身份证”,快速研判问题线索。干部廉政档案是每一名干部的“身份证”。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在收到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后,通过查阅干部廉政档案,快速研判问题线索,更加精准地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研判后对已处置的重复问题线索可以直接了结,有效避免重复核查,使问题线索的处置更科学。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可以定期开展廉情分析,通过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梳理和真实性核查,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巧用“体检单”,严防“带病”提拔表彰。干部廉政档案就是干部廉情的“记录仪”、监督干部的“扫描仪”和使用干部的“体检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做到“用人提干先看档案”,使廉政档案成为“警报器”和“防腐墙”,通过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从而确保干部评选使用的公平公正性。

巧用“警示牌”,加强自我提醒约束。廉政档案涉及到的家庭、资产、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多为干部自主提供,干部本人必须对廉政档案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因此,廉政档案也可以称作是干部的自我监督,是对自己日常工作与生活的一种提醒与约束,是另一种形式的“承诺卡”“警示牌”。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干部及时报告自己重大事项变更情况,并将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有关情况记录在廉政档案中,通过以制度时时规范干部日常行为,达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的目的。



(来源:磴口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谢永明)

[责任编辑:周婷]